联营合作:是联营商出资成立门店,由总部提供标准化管理,最终实现双赢。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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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条件 |
1.实用面积不低于100㎡,门头宽度不低于5米; 2.店铺要求在一、二、三线城市大型商圈商业街、步行街; 3.认可十全饰美经营理念,接受总部统一管理; 4.必须由总部评估并通过的门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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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费用 | 管理费 | 品牌权益金 | 商品管理费 |
免收 | 9800元 | 20万元 | |
商品保证金按100㎡以20万为基准,店铺面积每增加一平方,商品保证金增加1000元,合同期满无息退还。 | |||
联营商负责 | 建店总投资金额包括店面转让费、房租、经营保证金、店铺押金、装修款、道具款、设备款等运营费用。 | ||
利益分配 | (一线商圈)当月单店营业额的60%归总部所有,40%归联营商所有。 | ||
合作保障 | 合同期内总部保证联营商收回总投资成本,且超额部分归联营商所有,不足部分总部承担。 |
改革开放的前沿——前海,十全饰美由其前身为十元引路者——时尚空间十元连锁。总经理于志刚先生于2013年重新整合,全面启动加盟连锁事业。迄今为止,公司已发展成为集产品中心、营销中心、客服中心、物流中心、直营中心和电商中心六大运营中心支撑的品牌管理总部,下设总办事处,分公司,两家分支机构,累计服务人群超过1千万。于志刚总经理吸取时尚空间成功模式,在原本平价优惠的基础上,整合优势,立足于全新定位,确立了以时尚饰品为经营核心,以多方共赢为运营理念,将十全饰美打造成年轻人身边的大众生活流行馆。
十全饰美把很好的产品用较低的价格带到广大消费者手中,成立一年半时间,在覆盖率达到87%,分公司业绩每月增长超过50%,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更注重加盟商与顾客的利益,不能给加盟商带来切实的实现目标增长,那规模再庞大的十全饰美也是不堪一击的纸船;不能给消费者带来物有所值的,那销量再好也只是竭泽而渔的末日狂欢,我们深知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,你们的认同是十全饰美每一步的基石。